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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海宁市委部署开展第九届(颐佳爱杯)“海宁市十佳青年标兵”评选活动

发布:2010/3/25 15:55:42   点击:1850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展示当代海宁青年的精神风貌,3月份,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青联联合开展第九届(颐佳爱杯)“海宁市十佳青年标兵”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对评选资格作了严格要求。一是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的海宁籍青年,或在海宁工作满两年的外来务工青年。二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是广大青年理想信念的楷模。三是求真务实,创业创新,在海宁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四是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善于学习、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本届“海宁市十佳青年标兵”评选采取组织审查、群众评选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和群众投票、评委会评选、宣传表彰五个步骤进行。活动组委会广泛听取有关组织意见,根据候选人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审核被推报人资格,从被推荐者中选出初步候选人20名;在《海宁日报》上对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征求社会各界对候选人的意见,并进行群众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人选15名;最后由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第九届(颐佳爱杯)“海宁市十佳青年标兵”,于4月下旬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

      本次活动旨在表彰和宣传在海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海宁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创新创业、建功成才,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海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更多青年人才而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