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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团区委“三抓”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发布:2010/6/21 17:43:32   点击:1621

      近年来,南湖区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规范化,夯实基础;社会化,齐抓共管;系统化,增强实效;项目化,塑造精品”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面深化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为服务我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抓组织机构建设。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涉及政府众多职能部门,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组织网络是推动工作不断深入持久开展的有力保证。定期召开南湖区未成年人保护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及时调整区未保委和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规范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各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并普遍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法制宣传工作小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等,延伸工作手臂,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有条件的镇、街道尝试逐步在村、社区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

      2、抓工作机制建设。团区委作为区未保委和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已建立了信息报送、档案管理、来电来访接待等工作制度,团区委、区教文体局、公、检、法、司、区综治办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先后就校园普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及矫治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形成了良性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将未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青少年事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接下来,拟建立未保委和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例会制度,通过会议使成员单位与未保办、预防办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互通有无,交流学习,形成良性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成员单位的业务学习,通过培训班、外出参观考察、成员单位间交流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未保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青少年事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发挥联络员作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并依托各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各镇、街道和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3、抓工作队伍建设。在青少年工作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专业人员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已组建了由司法干警等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制教育工作员队伍;由心理专家、医生、教师等组成的心理辅导工作员队伍;由关工委的老同志、青年志愿者组成的关爱帮扶工作员和闲散青少年管理工作员队伍;由公、检、法、司执法人员组成的犯罪矫治工作员队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组成的监督员队伍。专业人员与志愿工作者相互补充,协同配合,保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力量。今年,建议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招聘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能力较强、热爱青少年工作的专业人员,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关心帮扶和社会监督等队伍的建设,要组织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示范岗等个人、集体和单位以“一助一”、“多助一”等方式与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结成对子,建立长期帮教机制,实施帮教。继续组织公、检、法、司等社会力量深入少管所、劳教所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