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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马桥街道团委建立八项制度推进街道团代表常任制

发布:2010/6/20 18:06:22   点击:1956

       日前,马桥街道团委印发了《共青团马桥街道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实施办法》和《共青团马桥街道第十九次团代会代表常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建立8项制度推进街道团代表常任制,充分发挥街道团代表作用

     一是建立代表工作组制度。将街道60名团代表划分为4个代表工作组并设立小组QQ群,各代表工作组设组长一名,闭会期间以代表工作组为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每个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有1—2次活动。

     二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团代表集中活动时间及网络论坛、QQ群等新型载体资源,认真组织开展团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团代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是建立联系约谈制度。街道团委统一印制《团代表通讯录》,建立街道团委委员联系代表工作组及团代表、团代表联系团员青年制度,街道团委委员指导代表工作组开展活动,团代表不定期走访团员青年,形成团干部、团代表、团员青年之间良好的互动模式。

      四是建立共建评比制度。以代表工作组为单位,由各组组长召集组内团组织负责人共同协商出台共建项目活动计划,结合区域共青团整体化建设如期有序开展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互观互评,形成工作成果,街道团委将对每个代表工作组共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五是建立团代会年会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团代会年会,听取和审议街道团委年度工作报告,讨论新一年工作思路,并在会议期间尝试团情恳谈、民主议政、对话问答等形式,选择一些涉及共青团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内容及青年反响热烈的话题进行讨论研究。

      六是建立团代表建议案制度。为了更好发挥团代表在团员青年中的作用,使团代表在团代会期间、闭会期间充分履行代表职责和权利,推行团代表建议案制度,各级团代表均可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将本联系片团员的意见和要求,以建议案的方式及时向街道团委反映。

     七是建立团代表“一线工作法”制度。充分发挥团代表紧密联系基层的优势,与“组团服务”紧密对接,通过开展“五群”(进群众门、知群众情、解群众难、帮群众富、暖群众心)活动,要求团干部、团代表每个月至少有3天深入一线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情况、听取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问题。

      八是建立团情通报考核制度。为了让团代表在闭会期间,及时了解团内事务和团内生活信息,搭建团代表与街道团委之间的交流平台,街道团委在马桥青少年博客中开辟团代表专区,定期上传各类相关信息,并将建立团情信息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