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工作职责。团区委要求把基层组织“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至少一次听取同级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切实解决团组织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共青团工作的负责人和团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门作为抓“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职能部门,应作好有关规划、指导、协调工作。同时把基层团建纳入基层党建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将团建工作作为党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健全工作制度。继续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考核督察制度等。把共青团“双建双创”活动与“创先争优”等党内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基层组织“党建带团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定期开展督查。
3.优化工作条件。各级党委要认真帮助基层团组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各级共青团必需的业务经费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于团的专项活动经费要保证专款专用。要将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鼓励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中心等阵地资源开展团的活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重视、支持基层组织“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