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11月15日14时许,上海市中心胶州路一栋28层的公寓楼大楼失火,已导致50余人遇难。上海市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失火大楼为高层建筑,灭火主要遭遇了两大难题:一是装备高度够不着,昨天消防部门共出动了14台云梯车,但90米高的云梯车仅有一台,其余高度为57米、63米、67米不等,由于失火大楼有28层高,90米的云梯车要居高临下压制火势也很吃力,其余云梯车更是显得力不从心。二是现场水压不够,尽管有10多支水枪朝着失火大楼喷水,但一些消防水枪喷出的水柱明显乏力,未到达着火区域就散落下来,影响了灭火效率。
海宁市基层团员青年认为,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建设水平提高,高层、超高层建筑数量迅速增加。高层、超高层建筑节省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深受城市管理者和建设者的亲睐,也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同。但是,当前消防救援能力与高层、超高层建筑发展不相适应,高层、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能力不足,更给高层、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和救援工作带来巨大的隐患。由此可见,在不断发展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同时,更要重视高层、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和救援工作,确保工作、生活于高层、超高层建筑之中的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基层建议:
一要加大资金投入,配备足够、有用的消防设施,保证火灾、救援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需要。市财政要加大对高层、超高层建筑消防经费的投入,专项购置云梯等用于高层、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设备。同时,也可以按照“谁收益、谁出钱”的原则,在高层、超高层建筑建设时,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消防设施建设费。
二要全面清理高层、超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确保高层、超高层建筑消防通道随时畅通无阻。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车、堆物和违章建筑,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拆除,同时还要给予严肃处理。
三要建立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主管部门要建立高层、超高层建筑台帐,准确标注位置,并将这些高层、超高层建筑列为消防、救援重点监管对象。要加强对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关键时刻建筑内的消防设施能够使用。
四要建立以物业为主体的消防保安队伍。要加强安全、消防、救援知识教育和体能训练,一旦发生消防、救援事件在专业消防队伍没赶到之前,要确保能够自救,从而减少损失。
五要加强对工作、生活于高层、超高层建筑之中的人们的安全、消防和逃生知识教育和训练,确保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安全、有序、快速的撤离危险地带,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