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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三•五”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1/3/3 8:50:52   点击:3261
 
     今年3月5日是《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3周年纪念日,也是我省第4个志愿者日,又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8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今年10月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氛围,市志工办、志愿者协会决定以“三•五”志愿者日为契机,在全市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月活动,力求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残疾人、关注残运会”的浓郁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5日前后启动,3月全月作为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月。
 
     二、活动主题
 
     志愿服务同心同行  扶残助残共享共赢
 
     三、主要内容
 
     1、广泛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要广泛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深入残疾人福利院、康复中心、特教学校、街道社区,依托各级各类志愿服务中心、志愿服务基地、志愿服务站等有形阵地,精心设计并深入开展以扶残助残为主题的专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医疗康复、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家教辅导等各类切实有效的服务,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2、大力倡导扶残助残社会新风尚。一方面要组织广大团员和志愿者,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和培训、召开学习讨论会、开展知识竞赛、制作招贴画和横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扶残助残知识,普及残疾人保障法精神;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等社会媒体及团属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积极倡导扶残助残理念,普及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的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残助残志愿服务。
 
     3、扎实推进扶残助残志愿服务长效运行。通过依托各地残联、残疾人福利院、康复中心、特教学校、街道社区等残疾人较集中的单位,组建和发展专业扶残助残志愿者队伍,以“志愿服务组织+单位(或街道、社区)+残疾人”的形式,长期有针对性地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各类残疾人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志愿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扶残助残志愿服务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扶残助残志愿服务的成效,推动扶残助残志愿服务长效运行。
   
      4、积极组织和支持残疾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残疾人中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鼓励和吸收有余力、有时间、有专长的残疾人参与志愿服务,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真正实现八残会志愿者行动“同心同行,共享共赢”的和谐理念。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深入残疾人群体,倾听心声、了解需求,根据各地实际抓紧制定活动开展方案和推进计划,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同时,要以“三•五”志愿者日为契机,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志愿者的节日氛围,进一步增强志愿者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2、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志愿服务筹备工作来部署,精心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残疾人群体开展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引导和带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到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中来,确保活动取得扎实的成效,力求使主题活动在全省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3、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和协调整合有关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三•五”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月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鲜活事例和典型案例,不断把主题活动引向深入。
各地各单位请分别于3月5日前上报活动方案, 3月28日前上报活动开展整体情况(见附件)及典型案例。
 
联系人:赵佳、陈欢欢,
联系电话:82521878、83681878,
传真:82521881,
电子邮箱:xcb443@126.com。
 
附件:“三•五”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一览表
 
 
 
嘉兴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嘉兴志愿者协会
2011年2月28日
 
 
2011年三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