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担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切实解决青少年的实际需求,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使紧密团结在我区团组织周围的青少年逐步成长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力量、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
一、突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普法宣传,定期开展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每年都有专项经费投入,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物质保障。在区委区政府下发的《2010年南湖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南委办[2010]38号)中,将“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后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
二、部门联动,强化阵地建设。一方面,积极开辟青少年网络活动阵地。紧紧抓住互联网这一新型教育阵地,联合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教文体局、区妇联共同建立了“南湖阳光”网站,成为了全市第一个由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建设的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站,为广大师生提供在线咨询和帮助。另一方面,面向未成年人开放文化教育阵地。加强校外德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学校等阵地建设,并对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的数量、分布和开展活动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议案等形式,协调有关单位面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校外活动场所,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了学习阅览室、活动室和科普辅导站供学生无偿使用,使学生“离校不离教”。
三、点面结合,创新宣教载体。将“两法一例”宣传纳入了全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每逢重大节日和大型宣传活动中都将此作为重点工作,专门印制新《未保法》宣传折页和未成年人保护小书签、挂图,制作未保法宣传展板,面向全区各个学校、社区进行发放和巡展宣传。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把“文明守法”作为主题之一,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参观少教所,举办普法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思想认识。同时积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崇尚科学与反对邪教”、“远离毒品,关爱生命”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提升了法制教育的时效性。
四、务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主任、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镇、街道也建立了相应未保工作机构,逐步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体系,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建立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制度,从公、检、法、司中聘请38位政法干警担任区属34所中小学和民工子弟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实现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全覆盖,有效提高了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联合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履行好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维护好青少年合法权益,发挥好45名法律工作者和262名志愿者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