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目前共有25岁以下青少年55743人,分布在全县三万多个家庭中,预防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已成为了平安海盐、法制海盐、和谐海盐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证。
一、领导小组力量进一步强化。团县委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立了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政法委和团县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由教育、文化、劳动等部门和公、检、法、司等广泛参与的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团县委。
二、预防体系实现全覆盖。全县各镇(街道)均建立了相关组织,初中以上学校普遍建立了法制宣传工作小组,各小学均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年重要工作事项进行考核,各镇(街道)普遍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县水务集团等部门单位成立了青春导航帮教小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渗透到各项常规工作之中,促进了全县青少年保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预防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今年5月,为进一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工作,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着力推进“平安海盐”、“平安校园”建设,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海盐县2011年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在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在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认真落实青少年在村(社区)、家庭的帮教措施,充分发挥家庭对青少年教育管理作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均制定了详细、可操作的实施意见,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机制建设上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