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和“青春导航”工作。不断强化对全县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各单位(岗位)切实把青少年维权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10家单位被认定为2009—2010年度市级“青少年维权岗”,5家单位被确认为2011—2012年度市级“青少年维权岗”争创单位。继续深化“青春导航”帮教工程,各帮教单位积极从生活关爱、学习关心、工作引导等角度对失足青年开展帮教工作。认真做好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的接处工作。
二是不断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工作。为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巩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成果,团县委对去年确定的首批争创单位先后开展了中期跟踪指导和年度考核工作,首批命名8家县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为今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开展第二批县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争创申报工作,确定公布新争创单位9家。充分注重因地制宜的灵活性,积极鼓励各争创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开展。
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团县委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加强青少年法律维权的社会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重视青少年成长、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良好氛围。各基层团组织也纷纷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学校这个主阵地,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