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青少年
海盐

重治理,优环境,海盐团县委把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首道关口”

发布:2012/2/15 16:17:00   点击:1486

      一是不断完善社区、村、企业的家长学校建设。目前全县各中小学校都已建立家长学校和家委会,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加强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沟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家庭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面的“第一道关口”作用。同时,借助各类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大力宣传“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理念。

      二是扩大宣传,努力拓展宣传阵地。公安、法院、检察院、团县委、妇联等部门专门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上街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县司法局开展“法盾行动”,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律素养培育,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中小学法制校长队伍建设。县广播电视台发挥媒体优势,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办好“法治在线”、“海盐普法在线”官方微博等法制宣传教育品牌节目,构筑媒体法制宣传新平台,努力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宽松、和谐的舆论环境,对涉及青少年犯罪等新闻进行严格把关。县关工委利用组织优势,组建了“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发挥他们在网吧义务监督中的 “宣传、教育、引导、疏导、劝阻”作用。

      三是注重疏导,强化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为随时排解学生心理障碍,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元济、职成教中心、实验中学等学校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信箱,专职安排心理辅导师从事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四是司法关怀,创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良好环境。县人民检察院一直把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放在刑事检察工作之首,并专门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青少年维权工作,该院专门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一线科室成立审查批捕青少年犯罪办案小组,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承办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