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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动态

“学雷锋公益成长计划”志愿服务项目资助活动启动

发布:2012/6/11 11:40:40   点击:2998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培育社会志愿服务项目,服务群众需求,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设和谐嘉兴作贡献,市志工办、市志愿者协会联合市文明办开展2012年度“学雷锋公益成长计划”志愿服务项目资助活动。
 
      申报的服务项目可以在居民小区、车站、旅游景区、剧场赛场、街巷、交通道口、市场、新居民子女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广泛开展,原则上围绕三大类项目,一是关爱他人志愿服务项目,如敬老(空巢老人、困难老人)、爱幼(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关爱新居民及其子女、助残帮扶志愿服务项目等;二是关爱社会志愿服务项目,如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文化体育、网络文明传播、社区志愿服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项目等;三是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项目,如普及环保知识、保护山川河流、植树造林志愿服务项目等。
 
      只要是市本级各志愿服务组织、大中专学校志愿者社团,社会公益组织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团队,在市、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市、区两级志愿服务伙伴,在6月上旬——7月底都可向市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申报项目。项目要求服务对象明确,参与志愿者充足,具有可持续性,实施主体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能够保证志愿服务长期有效地开展,原则上要求在12月底前实施完成(已开展或正在实施的也可申报)。主办单位对申报项目汇总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通过项目陈述、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项目的符合性、可行性、操作性等进行评估,择优确定一批资助项目(30个左右)。项目实施结束后,实施单位要及时向市志愿者协会,包括活动开展、取得成效、宣传报道、经费决算等内容。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根据提交的《项目实施报告》,从项目的参与人数和实际受众面、项目成效、社会影响力、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团队的执行力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分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五类给予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