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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动态

团市委部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

发布:2012/8/31 8:57:44   点击:1882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在社会各界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团市委(市未保办)以“普法宣传,服务维权”为主题,在9月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
 
      1、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积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宣传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知识、方法,介绍涉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2、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公益服务。加强各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依托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红领巾体验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体验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对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朴素感情;开展青少年法制、青春期健康、安全自护、志愿服务和感恩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团市委将联合开展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灵花园”体验活动、送健康体检进新居民子女学校活动,组织“青少年维权岗”送服务进新居民子女学校。
 
      3、大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化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青少年维权岗进学校等载体建设,畅通维权渠道,积极引导未成年人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深化未成年人自护体验教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关注新居民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切实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加强司法救助,加大对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精神伤害赔偿的法律保护力度。团市委将成立嘉兴市拾星者青少年社工事务所,重点帮扶不良行为青少年。
 
      4、大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校园文明和文化建设,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坚持抓好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不断优化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重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非法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执法检查,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