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整合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按照《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团市委和市志愿者协会于近日成立了海宁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成立仪式上,团市委书记邬欣宣读了海宁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成立文件,并对志工委提出希望。
一要夯实志愿服务基础,充分利用志工委载体作用,以弘扬雷锋精神为核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人人都是志愿者、时时都有志愿者、处处都见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模式,发挥好志愿服务在推动和谐海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要创新志愿服务发展,立足六城联创志愿服务专项行动,以“爱我海宁我带头、六城联创我做起”为主题,建立健全以在职党员、在册党员志愿者为主体,青年志愿者为补充,以就业援助、医疗保健、养老助残、节能减排为特色的志愿者服务队伍,进一步发挥品牌作用,探索新发展。
三要打造志愿服务的核心,突出服务重点努力实现志愿服务与海宁城市发展的有效对接,做优、做精潮乡志愿服务品牌提升景区志愿服务质量,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和谐海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