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开展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大幅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一是抓组织强阵地,保护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动网络。进一步完善以57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依托的青少年维权联动服务网络,常态化、项目化、合作化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掌握青少年舆论导向,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联动机制。广泛动员部门、学校、群团、家庭和群众共同参与预防工作,通过“大手拉小手”法律宣传、特殊青少年结对帮扶等,积极协调社会力量打造面向全体青少年的预防工作体系。扩展联动阵地。切实发挥青少年宫、青少年空间、农业实践基地等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教育引导功能,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健康的教育实践场所,扩大安全网络覆盖
二是抓教育强队伍,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深化主题教育引领。开展好“微言大义—我们的价值观”、“美德·我践行”青年微博主题讨论。加强先进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对“十佳志愿之星”、优秀青年创业者、感动人物、“四好少年”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感染、带动广大青少年知法律、懂道义、重品行。注重体验实践引领。组织小学生通过“雏鹰征章”、“阳光少年成长营”等活动,学法律、懂规范;组织中学生通过“十八岁成人仪式”系列活动,正确认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加强维权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考核、争创工作,各维权岗深入社区、农村,广泛开展各类维权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勤学教育、法律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两法一例”,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是抓服务强实效,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以满足青少年现实需求为根本,送关爱帮扶,尤其针对困难青少年和新居民子女,努力为他们搭建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针对困难青少年,推行好“爱心午餐”、青年文明号与学校中队“号队结对”、团组织与困难学生“1+1”帮扶等,为困难学生送温暖。针对新居民子女,举办好“流动青少年宫服务新居民青少年”系列活动,引导新居民子女融入海宁,健康成长。广泛组织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等专业志愿者队伍进社区、进学校,为青少年提供普法教育、法律援助、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