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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直机关团工委三举措助推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

发布:2013/9/23 10:19:56   点击:1433

      为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五(吾)带头”、“能力素质五(吾)提升”的要求,充分发挥导师的传帮带作用,通过“师徒结对、言传身教”的方式,增强青年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海宁市直机关团工委鼓励全市机关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青年干部以及其他青年干部主动向本单位有经验的业务骨干、中层及其他领导干部拜师学艺,结成一对一、多对一的对子。市指机关团工委三举措助推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
       一是试点探索走在前。近年来,海宁市直机关团工委就导师制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如市公安局团委实行的“警师制”,市财政局团委推出的“师徒结对”举措,周王庙镇团委建立的以“导师传帮带”为核心的青年干部成长导师制,周王庙镇团委的经验做法还得到了《组织人事报》推广介绍,及时把本单位的工作亮点和特色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并加以推广。注重宣传和引导,努力在机关营造青年干部拜师学艺、导师无私帮带的良好氛围。
      二是选准载体助推进。为扩大导师制在全市机关的影响力,主办单位精心选取载体,将导师制作为第二届机关文化节的系列活动之一,在全市机关积极推行,鼓励机关青年干部主动向本部门(单位)有经验的业务骨干、中层及其他领导干部拜师学艺。导师制师徒对子建立以后,导师要按照“缺什么、教什么,需什么、帮什么”的原则,分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传帮带,帮助青年干部尽快适应岗位、熟练业务、提升素质、成长成才,不断提升青年干部的综合素质。截止9月中旬,全市43个机关部门单位共结成390对师徒。
      三是加强交流促长效。通过与青年干部日常的交流沟通,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有的放矢地帮助他们化解思想上和工作生活中的困惑。充分发挥导师的工作经验,积极指导青年干部尽快熟悉业务、提升能力,及时参与帮助解决青年干部在工作中碰到的难点。注重把“党员干部五(吾)带头”、“能力素质五(吾)提升”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传帮带过程中,充分挖掘青年干部的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帮助青年干部养成良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