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团县委认真贯彻落实职能条线内的“平安海盐”建设工作要求,融团工作与平安建设之中,创新思路,为“平安海盐”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多头并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是源头抓落实,做好学校宣传教育。全县各级学校团队组织围绕“当争四好少年”主题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律维权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律法规讲座、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及消防安全演练等法律法规主题实践体验活动,提高青少年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强与公安、教育、交通、消防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把“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故事大王比赛、主题队会、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引导少先队员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平安行动的长效机制。各极少先队组织结合雏鹰争章活动,通过开展争“平安”章等载体,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的平安自护能力。二是社会造氛围,做好社会宣传普及。团县委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加强青少年法律维权的社会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重视青少年成长、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良好氛围。各基层团组织也纷纷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举办了“拒绝进入营业性网吧,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签名活动,坚定远离营业性网吧、拒绝不良诱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
二、创设环境,实施青少年帮扶帮教。一是延伸号手岗创建工作。调整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做好2013年度的申报考核工作。目前共有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家,省级6家,市级36家。对全县100多家县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了复查、验收。今年,全县省级3个,市级20个,县级34个。今年继续开展县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9家企业申报了作为青年文明号延伸的青安岗创建,今年新表彰市级青安岗5个,争创岗位4个。二是开展“青少年关爱行动”。 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海盐县低收入青少年关爱行动的通知》文件,积极筹措“海盐县低收入家庭青少年关爱”专项资金,整合各类帮扶关爱资金3.81万元,关爱覆盖青少年达1541名。举办了“爱在春天里 关爱新居民子女微公益” 活动,实现微心愿1003个,参与人员达1800人。积极开展与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结对帮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看望,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三、完善组织,助推平安工作有力开展。一是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注重发挥县青少年宫、青年中心等校外教育场所的功能,开展各种技能和素质培训。充分发掘和整合校内外资源,三毛乐园等校外活动场所发挥了较好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实践体验基地的作用,不断拓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体验的阵地。今年省校外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敬、常委副秘书长马晨叶、嘉兴市青少年宫鲍海良主任、钱曦副主任、海宁青少年宫葛曙明副主任等对我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进行视察,并对2014年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目前,新青少年宫各项设施已基本到位,年后将投入使用。二是规范发展“平安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整合社区矫正、应急抢险、文化服务、消防维稳、禁毒等特色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志愿者深入学校进行安全宣讲,传授自护自救技能。组织交通局、供电局的青年志愿者前往新居民子女较集中的横港、行知小学和广丰民工子弟小学等,为学生送去防溺水、防触电的“知识大礼包”,提高了少先队员平安自护的综合能力。规范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联席会议,发挥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目前,全县举办专题讲座18次,共帮助矫正机构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500余次。消防志愿者也在消防大队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多项志愿服务。5月10日至5月20日,行知中学团委开展了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安全知识讲座、紧急疏散演习、主题班会课教育、安全板报评比等形式,增加学生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继续联合县公安局等单位开展好禁毒宣传“三进”(进学校、进娱乐场所、进社区广场)、吸毒人员和吸毒家庭宣教、“防御毒品、构筑和谐”签名等禁毒宣传系列活动,积极举荐优秀志愿者参与嘉兴市“平安志愿者”、“平安志愿服务队”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