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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

海盐团县委继续深入开展“培育团建示范点、推进工作项目化”活动

发布:2014/3/5 15:51:00   点击:1220
       2012年初,团县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培育团建示范点、推进工作项目化”活动的通知》(团盐〔2012〕9号),计划从2012年至2014年,用三年的时间培育一批团建示范点,促进并提高团工作的项目化运作水平。两年来,选取了40个不同类型和行业的基层团组织作为示范点创建单位,对各直属团(工)委上报的22个项目进行深入开展。呈现三大特点:
      一、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团县委统一部署,各创建单位认真抓好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团的各项建设,团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团组织活力明显增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两年来,团县委采用听取汇报、检查台帐等方式,对申请验收单位进行了考核,共命名海盐县行知中学团委等21个团组织为海盐县团建示范点,并确定了海盐县秦山街道团委的青少年走进大自然等12个项目为优秀团建项目。
      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对于已被命名的团建示范点,要求其认真总结经验并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各直属团(工)委做好长期指导和服务工作。各直属团(工)委申报的示范点和项目已通过验收的,在新一年中可另行申报其他团建示范点和项目,以特色重点工作为载体来推动团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对于没有验收的创建单位,要求其立足工作实际,重新订正创建计划,继续以工作项目化为抓手,按照“五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以创新促落实,以创新促深化,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三、团基层活力有效激发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已成为共青团的“活力工程”和“生命力工程”,各单位以开展“培育团建示范点、推进工作项目化”活动的开展为契机,严格要求,自查自检,努力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先进作用突出、群众基础巩固、组织制度健全、运行方式有效具有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