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海盐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暨公益合适成年人会议在大剧院202会议室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和市综治委关于全面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总体要求,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方士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严振中,团县委副书记、县未保委办公室主任杨朝辉出席会议,县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县预青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镇(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团委书记、2014年度县公益合适成年人共80余人参加。
方士华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2013年,海盐各部门、各镇(街道)协同配合下,在构建全县预防工作组织网络、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治理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海盐县被列为第二批全国层面重点推进县,方书记结合目前现状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他表示,一是要提高协调能力。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关注,有效推进重点活动的开展;二是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校园净化工程”、“平安校园”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对网络和网吧的清理整顿,加大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的规范力度,减少引发犯罪的社会诱因;三是要大力推进青少年教育场所建设。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科技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青少年开放,不断满足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会上,严振中副检察长结合公益合适成年人工作发表讲话,他表示,公益合适成年人工作是该县未保委、公、检、法、司在2013年联合推出的一项创新工作。公益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刑事司法程序对未成年人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贯彻新《刑诉法》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一次有益结合。他相信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位公益合适成年人的无私奉献下,这项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展。
团县委副书记、县未保委办公室主任杨朝辉在回顾总结 2013年度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重点;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杜鹃介绍了公益合适成年人工作开展情况。会议现场还为公益合适成年人发放聘书、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