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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嘉兴市学生联合会第一届驻会执行主席的通知

发布:2014/6/24 17:13:19   点击:7723

团嘉联[2014]34号 关于选拔嘉兴市学生联合会第一届驻会执行主席的通知.doc

 

关于选拔嘉兴市学生联合会第一届
驻会执行主席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文体)局,各高校团委:
一、选拔岗位及职责待遇
1.岗位:本次公开选拔嘉兴市学生联合会第一届驻会执行主席2名,以上岗位均任期一年(自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2.职责:驻会执行主席受市学联主席团委托主持市学联主席团日常工作,并在市学联秘书处(设在团市委)驻会工作。
3.待遇:根据共青团嘉兴市委、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嘉兴市学生联合会实行驻会主席制度的通知》(团嘉联〔2014〕30号)文件执行。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在禾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承担繁重工作任务的思想准备。
3.品行端正,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不良纪录。
4.参选驻会执行主席的同学须担任过校(校区)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特别优秀的可酌情放宽条件),须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且能基本保证全职在市学联秘书处驻会工作。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包括公开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任用等环节。
1.报名:公开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7日,报名地点为各高校团委。报名学生须填写《嘉兴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推荐表》(表格可到南湖青少年(http://www.nhyouth.gov.cn/)公告栏下载),并提供1寸照2张。
2.资格审查:各高校团委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根据本通知要求,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征得本人同意并报经该生所在系(院)党总支(党委)及学校党委同意后,将考生报名表、照片、文字资料及有关推荐材料于6月27日前分别以电子、书面形式统一上报团市委,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推荐数量:嘉兴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执行主席候选人数不少于2名,其他高校至少1人,上不封顶。
4.选拔:团市委青少年部、市学联秘书处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根据各高校推荐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酌情开展选拔工作。选拔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后,根据笔试、面试总分再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学联研究后确定驻会执行主席人选。
五、工作要求
请各高校团委、学生会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的报名推荐工作。团市委青少年部联系人:曹花,电话:82521877、82521894(传真),地址:嘉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442室;邮编:314050。
附件:嘉兴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推荐表
 
                               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
                               嘉兴市教育局
                               嘉兴市学生联合会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