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
海盐团县委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2014/7/3 16:46:06 点击:1313
7月2日,海盐团县委联合桂之韵社工事务所组织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活动,团县委副书记杨朝辉出席活动并讲话,县青少年宫主任周国斌、团县委常委胡严萍、桂之韵社工事务所全体成员及60余名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
杨朝辉副书记在讲话中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平安海盐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海盐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重点推进县,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希望更多的相关部门能经常深入学校、社区等开展类似的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全面的教育宣传,让更多的青少年能够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同时也呼吁更多的家长参与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来。团县委还邀请到了司法局工作人员为同学们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同学们对自身权益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最后,学生代表宣读了预防青少年违犯犯罪倡议书。倡议全体青少年一要崇尚科学,树立远大理想;二要努力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三要加强宣传,净化生活环境;四要从我做起,远离违法犯罪。
活动现场还向家长、青少年发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资料》、《青少年法律读本》等,重点从四个方面提醒青少年:一是谨慎上网,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谨慎交友,预防以哥们义气带来的违法犯罪;谨慎玩耍,预防意外伤害方面的违法犯罪;谨慎娱乐,预防侵害损害方面的违法犯罪。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在全社会营造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活动的开展为全县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