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青少年
您的位置:首页 > 嘉兴共青团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2017/5/18 11:45:36   点击:8612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行使中共嘉兴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市青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规划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事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大、中、小学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组织开展境内外、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共青团嘉兴市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下属嘉兴市青少年宫和艺术幼儿园预算。
   
     二、团市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团市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年纳入专户管理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团市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1791.19万元。
 
     (二)关于团市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7年收入预算179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2.91万元,占37.01%;当年纳入专户管理的收入1115.50万元,占62.28%;其他收入12.78万元,占0.71%。
 
     (三)关于团市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7年支出预算1791.1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93.03万元,教育支出561.4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1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66.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3.77万元,项目支出760.69万元。
 
    (四)关于团市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团市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2.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2.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93.03万元,教育支出133.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2万元。
 
     (五)关于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2.9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68万元,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3.03万元,占44.20%;教育支出(类)133.50万元,占20.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57万元,占4.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09万元,占23.40%;住房保障支出51.72万元,占7.8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9.18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3.85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青少年活动、团干部培训、少先队工作、市第八次团代会等各类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学前教育(项)133.5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艺术幼儿园的基本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9.5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青少年宫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4.7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0.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产生的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产生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72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和下属单位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团市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8.89%。主要用于接待中韩语言文化交流活动、上级和兄弟单位调研考察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加强公务接待预算管理和严格规范接待标准和范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1.7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及下属单位青少年宫开展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倡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团市委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1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团市委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团市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团市委电子办公设备定额、共青团嘉兴市第八次代表大会、青少年活动及团干部培训费、少先队工作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经费、志愿者活动经费、常用设备维修、培训外聘人员人才代理人员劳务费、全年培训招生费用、全年日常维修、合同工临时工经费、幼儿园教玩具购置等各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105.2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当年纳入专户管理的收入: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单位留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收入:指以前年度形成的留在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上的财政补助结余结转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的基本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群团事务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学前教育(项):指群团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嘉兴市艺术幼儿园的基本支出。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群团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嘉兴市青少年宫的基本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群团组织的下属单位所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