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是经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管单位为嘉兴团市委。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2名。
岗位序号 |
所属部门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岗位1 |
服务部 |
1 |
嘉兴 |
岗位2 |
综合部 |
1 |
嘉兴 |
二、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文字操作;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嘉兴市(五县两区)户籍,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招聘岗位信息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及聘用管理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向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8月1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由拳路和南湖大道交叉口华隆广场2号楼北楼19楼1907室);
(3)报名材料:《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1张、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综合部请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主要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在面试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原件待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退回。
(4)其他说明:报考人数不足9人的取消招聘。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一次考试,集中完成。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9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合格分为60分。
4、体检、考察:
(1)体检: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2)考察:主要是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5、公示:按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3-83838097/83838333,联系人: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