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
海盐团县委三大法宝促进青少年法治宣教常态化
发布:2017/11/17 15:51:37 点击:6353
促进青少年法治宣教常态化是团海盐县委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团海盐县委充分发挥学校、青少年宫、青年之家、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等校内外阵地的育人作用,有效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
1、深化青少年平安自护教育。海盐县在“七五”普法规划中,进一步将青少年列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进海盐县法治建设进程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可持续性的重要工程来部署。打造休业式集中学法制度,结合寒暑假假期的特殊性与青少年群体的多样性,针对防范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禁燃禁放等开展开展系列专题讲座14场,惠及为全县2000余名师生;探究开放日体验学法模式,利用法庭、警营、消防开放日等时间节点,结合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使青少年直观了解未成年人的司法制度、案件审判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推动图书馆综合学法热潮,契合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新模式与互联网+新形式,开跑“法律巴士”主动“送法上门”,实现打造法律图书社会化与法律服务便捷化双赢格局;打造“三毛学法”项目,建立“三毛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每年开展一次“三毛学法”漫画比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造“盐邑说法”项目,依托张乐平纪念馆、张元济图书馆、青少年宫和三毛乐园四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提供“赏、听、诵、览”四大普法实践,努力打造“一地一品”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2017年已开展“盐邑说法课程”27场54课时。
2、深化法治副校长制度。自2004年建立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以来,海盐县各中小学均聘请了政法部门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海盐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出台《兼职法治副校长职责工作职责的实施意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和考评。以法治副校长为工作主体,以“校园警务区”为工作载体,建立社区民警每周联系制度,密切警校共建制度,加强常态化的法制指导和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法制教育活动,以及开设法制宣传园地、主题班队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并通过学校--学生--家长的循环链,促进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3、强化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学校主阵地,建立重点青少年家校联系平台,构建政府部门主导,学校承担主责,家长共同参与,社会齐心协力“四位一体”网络,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利用青少年宫等校外阵地,建立全县青少年法治宣教中心和各镇(街道)普法流动工作站,组建律师志愿者队伍。将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2017年海盐县中小学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教师备课比赛,召开嘉兴市反邪教宣传教育进校园现场会,组织全县禁毒教育基地讲解员招聘评比。进一步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以真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蓝本拍摄的《十六岁的花只开一次》荣获第二节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