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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团市委签订“青春责任状”,打造“闪亮青春”品牌项目

发布:2018/3/15 15:24:01   点击:6259

     一是前期规划项目。在项目筹备阶段,全海宁市各基层团组织充分整合利用资源,围绕“闪亮青春”共青团品牌项目创建和“青年之家”建设,有效实施了一大批重点工作、重点活动项目。在此基础上,各基层团组织对2018年度“闪亮青春”项目进行进一步规划与设计,突显重点特色项目,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是现场展示介绍。在共青团海宁市第十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海宁市十个基层团组织对2018年度“闪亮青春”项目进行集中展示,项目内容涵盖了有形化阵地建设、项目化活动、组织建设等方面。例如,海宁市交投集团团支部提出,计划联合施工企业开展支部共建“团旗飘在工地上”,帮助施工企业在项目工地上为众多的团员青年开展具有特色的相关活动,助推项目建设。

     三是签订项目责任。在“闪亮青春”项目展示结束后,海宁团市委副书记赵晓阳与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签订“青春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两份,由海宁团市委和基层团组织保管分别保管。协议中,详细写明了项目名称、项目概述、项目措施以及项目截止时间,并承诺若没有按时完成项目要求,将被取消评优资格。通过现场项目签订,进一步鼓励团干部提振精气神,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

     四是后期跟踪落实。之后,海宁团市委将对这些项目跟踪落地,形成“闪亮青春”品牌。各基层团组织表示会借鉴先进经验,将项目化、有形化运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下去。同时,进一步贯彻“三严三实”精神,在推进共青团自身改革创新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内在活力,活跃基层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