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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团县委召开海盐县教育系统团工作部署推进会

发布:2018/6/6 15:58:11   点击:658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团教协作力度,加快推动学校共青团改革落实落细,在全县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建设,6月1日,海盐团县委、海盐县教育局在海盐县博才学校联合召开了海盐县教育系统团工作部署推进会。

     海盐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康建兵,共青团海盐县委员会副书记胡严萍,博才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甘其昌出席了本次大会。

     大会上,康建兵局长为大家解读了《关于加强县教育团工委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该文件在组织设置上明确了管理主体和隶属关系,将“共青团海盐县教育局工作委员会”名称更改为“共青团海盐县教育工作委员会”,明确全县各高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团组织关系隶属于县教育团工委,受县教育团工委统一领导和指导,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协助管理。同时,还强调全县各学校团组织要按共同体建设模式加强区域化共青团工作,由1名副书记对应1个共同体,进一步加强城乡共同体的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推动城乡协同发展。最后,还确定建立了各镇(街道)中学团委书记兼任镇(街道)团委副书记制度,以继续保持并加强学校团组织同地方团组织的属地联系,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的资源优势,以项目领办的形式参与到当地团建工作。

     胡严萍副书记在大会上对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从团队衔接、团员发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班级团支部建设、校团委建设、团干部队伍建设、团的档案管理八大方面共37项工作指标对中学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海盐高级中学团委郭建丽书记、博才实验学校团委沈伟书记和通元中学团委沈凯明书记作为团建工作先进的中学团委代表与大家进行了分享交流,共享了规范学校团建工作的经验。最后,大家参观了博才实验学校的团队阵地,学习了如何在团建工作中做出各自的特色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