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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8/7/13 9:23:42   点击:7316
   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是经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管单位为嘉兴团市委。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1名。
岗位序号
所属部门
招聘人数
工作地点
岗位1
综合部
1
嘉兴
   二、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文字操作;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嘉兴市(五县两区)户籍,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招聘岗位信息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及聘用管理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向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由拳路和南湖大道交叉口华隆广场2号楼北楼19楼1907室);
  (3)报名材料:《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1张、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复印件请在面试时交现场工作人员、原件待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退回。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安排考试。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6倍(含6倍)的,则直接进入面试、技能考评。总成绩=面试成绩70%+技能考评成绩30%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6倍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一次考试,集中完成。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合格分为60分。
   3、体检、考察:
  (1)体检: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2)考察:主要是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4、公示:按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5、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南湖青少年网(http://www.nhyouth.gov.cn)发布。
   联系电话:0573-83838097/83838333,联系人:周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