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青联工作有效的运作机制,保障市青联工作健康发展,使青联界别组活动更趋规范化、制度化。参照全国青联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嘉兴市青年联合会的实际情况,特对市青联界别组活动、会议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各界别组工作、活动、会议在常委会和主席办公会议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各界别组组长负责,市青联秘书处负责协调。市青联秘书长根据委员行业特点和地区分布情况划分界别组,每个界别组设正、副组长。
二、界别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并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2、主持召开界别组全体成员会议,传达贯彻市青联常委会会议精神,商量落实本界别组的工作。一般要求每年召开二次会议,由各界别组正、副组长主持,并请常委参加所在界别组,没有常委的界别组由秘书长联络确定常委或主席参加。
3、各界别组围绕嘉兴的“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求全年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二次,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可单独开展,也可联合行动。界别组有关活动的必需经费,采取以自筹为主,适当补助为辅的方式,要求补助的界别组要事先提出申请报告,根据活动情况并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下拨数额。
4、加强与市青联秘书处的联系,注重委员才能发挥,及时收集、上报青联委员的先进典型材料和工作成果。
5、接受市青联常委会领导,及时完成市青联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市青联秘书处负责召开界别组组长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交流各组工作情况,布置下季度工作。凡接到通知的界别组组长如不能参加会议,须书面或电话向市青联秘书处请假。
四、本规定经2014年6月市青联六届一次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实施。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嘉兴市青年联合会常委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