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办、教文体局、文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宣传文明局、教文体局,嘉兴港区文明办、社发局:
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门有关做好2018年全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要求,定于4月至6月,开展嘉兴市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童谣唱响新时代”为主题,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集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文字作品,适时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
二、主要内容
(一)征集组织。定于4月下旬至6月。各地文明办与教文体局、文联等部门联合,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面向本地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并积极鼓励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创作活动。
(二)作品要求。必须是文字原创作品。已获得往届全国、省、市的优秀童谣作品不再推荐。作品篇幅不超过300字、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内容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以及能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积极向上向善的优秀童谣文字作品。
(三)推荐上报。各地推荐20首优秀作品。各地文明办于6月22日前将本地评出的优秀童谣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文明办,并填写好优秀童谣征集推荐表(见附件),其中,作品请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市文明办联系人:曹锦旗;电话83681792。
(四)专家评审。届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作品情况确定优秀童谣作品,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整理汇编成书,供广大未成年人学习传唱。市文明办根据优秀作品情况推荐到省文明办。
(五)传唱播放。各地、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对已汇编成书的优秀童谣,开展传唱、播放活动。要广泛利用学校广播、村镇广播、政府网站等载体开展传播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征集评选传唱活动,切实将相对较好的童谣作品报送市文明办。同时,要组织参加人员登陆中国文明网,参加2018年全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作者可以自行投稿。
(二)要广泛创作新品。各地要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文联、作协、文化馆的作用,创作深受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要发挥新闻网络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要增强版权意识。各地文明办、教文体局、文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对推荐作品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抄袭剽窃,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通报。本次获奖优秀童谣作品的版权归作者,但主办方可免费用于公益推广。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
附件:嘉兴市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推荐表
嘉兴市文明办 嘉兴市教育局
嘉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4月16日
抄送: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联 |
嘉兴市文明办 2018年4月17日印发 |
附件
嘉兴市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推荐表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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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学校、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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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作者/整理者为多人的,请在“作者/整理者姓名”栏填一位主创者,在“备注”栏列出其他作者/整理者;
2.作者/整理者为在校学生的,请在“作者/整理者单位”栏注明就读学校(院系及专业)班级等情况,如本人无联系方式,可在“作者/整理者单位”栏填写监护人或指导者联系方式;
3.此表可自行复印,并以单位汇总填写,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