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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嘉兴市第四届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8/4/17 12:28:29   点击:12084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文体局文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宣传文明局、教文体局,嘉兴港区文明办、社发局:

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门有关做好2018全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要求,定于4月至6月,开展嘉兴市届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童谣唱响新时代”为主题丰富未成年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集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文字作品,适时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

二、主要内容

(一)征集组织。定于4月下旬至6。各文明办与教文体、文联等部门联合,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面向本地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并积极鼓励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创作活动。

(二)作品要求必须是文字原创作品。已获得往届全国、省、市的优秀童谣作品不再推荐。作品篇幅不超过300字、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以及能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积极上向善的优秀童谣文字作品

(三)推荐上报各地推荐20优秀作品。文明办622日前将地评出的优秀童谣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文明办,并填写好优秀童谣征集推荐表(见附件),其中,作品请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市文明办联系人:曹锦旗83681792。

(四)专家评审届时组织专家评根据作品情况确定优秀童谣作品,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整理汇编成书,供广大未成年人学习传唱。文明办根据优秀作品情况推荐到省文明办

(五)传唱播放。各地、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对已汇编成书的优秀童谣,开展传唱、播放活动。要广泛利用学校广播、村镇广播、政府网站等载体开展传播活动。

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关部门积极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征集评选传唱活动,切实将相对较好的童谣作品报送市文明办。同时,组织参加人员登陆中国文明网,参加2018年全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作者可以自行投稿。

(二)广泛创作新品各地要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文联、作协、文化馆作用,创作深受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要发挥新闻网络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增强版权意识。地文明办、教文体、文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对推荐作品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抄袭剽窃,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予以通报。本次获奖优秀童谣作品的版权归作者,但主办方可免费用于公益推广。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

 

附件:嘉兴市届优秀童谣征集推荐表

 

 

 

 

 

嘉兴市文明办           嘉兴市教育局

    

 

     嘉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416

 

抄送: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联

嘉兴市文明办                         2018417日印发

附件

 

嘉兴市第届优秀童谣征集推荐表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

作品名称

作者/整理者

(需注明)

作者单位/

学校、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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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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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作者/整理者为多人的,请在“作者/整理者姓名”栏填一位主创者,在“备注”栏列出其他作者/整理者;

2.作者/整理者为在校学生的,请在“作者/整理者单位”栏注明就读学校(院系及专业)班级等情况,如本人无联系方式,可在“作者/整理者单位”栏填写监护人或指导者联系方式;

3.此表可自行复印,并以单位汇总填写,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