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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动态

团市委、市教育局就学校团队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发布:2005/4/27 12:32:00   点击:3131

 


    4月4日至4月19日,团市委、市教育局就团队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对各试点学校进行了检查指导,针对检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操作不规范的地方专门进行研究,并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关于少先队员入队。少先队员入队必须年满7周岁,少先队员入队要本着鼓励、促进的原则,分年龄段、有步骤发展。

    二、关于少先队标志佩戴。要求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或队徽,小学阶段少先队员统一佩戴红领巾,不能因服装限制而不戴红领巾(高温季节由学校统一安排佩戴队徽),初中阶段可以只佩戴队徽,但在队活动时必须戴红领巾。

    三、关于雏鹰争章。目前各校可采取自编争章手册,粘红星或盖章确认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争章,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统一向团省委少年部购买争章手册和自行制作绣花章或金属质章。

    四、关于团队衔接。每年初一开学(9月份),中学少先队大队部要对新生进行统一的入队仪式(迎接新生加入新的队组织),宣布少先队总辅导员和中队辅导员名单,部署少先队活动,同时举行初二少先队员的离队仪式。

    五、关于团员发展。针对当前学生有的6岁上学,进入初一、初二时不满14周岁,原则上不满14周岁不能发展为共青团员,但特别优秀的可以发展,数量严格控制,初一要求第二学期期中或期末发展,一般每班1-3名,被发展对象必须由少先队大队部推荐产生,不单独成立团支部,团员可以挂靠高年级团支部或成立年级联合团支部。初二年级团员发展数不超过初二年级学生数的20%,初三年级团员发展数(含已发展团员)不超过初三年级学生数的50%。团员发展必须经过团校学习、三个月考察、公示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半数以上团员出席,出席团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严格遵循入团程序。

    六、关于团支部辅导员聘任。辅导员聘任由学校发聘书;针对有的学校年轻教师少或大部分都已担任班主任,可以聘任一名年青教师担任1-3个班团支部辅导员;学校根据实际,给予辅导员一次性补助。

    七、关于班级团支部民主直选。团支部每届任期一年,每年9月为统一换届月。未换届的立即按照《指导手册》要求进行统一换届,通过民主直选形式产生团支部班子;已换届的学校在下半年(新学期)9月份统一进行团支部民主直选。团支部选举要和班干部选举分开,班团干部相互可以适当兼任。

    八、关于团费收缴。按照团费收缴的有关规定,每月收缴1次,不能按年、季度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