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青少年
您的位置:首页 > 嘉兴共青团 > 团委动态
团委动态

嘉兴团市委出台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实施意见

发布:2002/8/13 10:38:00   点击:3090
      为进一步发挥团的信息工作在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服务领导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方面的积极作用,嘉兴团市委近日出台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实施意见,对信息工作考核奖励的范围、计分办法、奖励措施等提出了意见,该《实施意见》自2002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
 《意见》中列出了考核范围的信息载体,有:(1)信息刊物。包括市级刊物:《新嘉兴》、《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团中央:《中国共青团》、《中国青年报》、《辅导员》;团省委:《青年工作专报》、《浙江青年工作信息》、《浙江团情》;团市委:《嘉兴青年》、《嘉兴团工作信息》。(2)共青团系统有关网站。团中央:凡被“中国共青团”网站“团内要讯”、“各地共青团工作”、“其他青少年有关信息”栏目采用的信息;团省委:凡被“共青思维”网站“浙江青少年工作要闻”、“基层团情快讯”栏目采用的信息;团市委:凡被“南湖青少年”网站“各地动态”栏目采用的信息(已被《嘉兴青年》采用并记分的不重复记分)。
 《意见》明确,每季度嘉兴团市委办公室将对各团县(市、区)委上报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各县(市、区)团委信息积分情况,每年评选表彰2—3个信息先进单位;市属企业、系统达到150分的单位为信息先进单位(名额不限),信息先进单位的信息员为年度信息先进个人;年终对信息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由团市委颁发证书,并通报全市。
 《意见》要求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充分认识信息工作在推动共青团工作深化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团的重点工作,在主动收集上报各类信息的同时,按要求切实完成好团市委交办的信息收集、报送任务;要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息队伍。各县(市、区)团委要确定专人担任信息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经常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工作制度。通过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信息采用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制度;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按照团省委“共青团县县上网”工程建设要求,加强网络信息阵地建设。善于运用网络报送信息,展示工作,及时向《中国共青团》、《共青思维》、《南湖青少年》网站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