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青少年
章程及相关制度

青年联合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

发布:2007/3/15 10:20:45   点击:11611
一、为更好地发挥青联主席办公会议的作用,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和省青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主席办公会议由正、副主席参加,正、副秘书长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邀请部分常委列席会议。
三、会议的日期、议程由主席决定,或由秘书长或秘书长会议提出报主席决定。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四、青联主席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青联组织工作意见;部署市青联工作;研究需提交常委会通过的市青联重大活动;决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日期、议程、审议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文件,提出需增补委员的初步名单和其他重要事务。
五、主席办公会议一般每二月召开一次,也可适当调整,具体时间、地点由主席决定。
六、 文件审批:
1 、凡属市青联全局性的问题由主席审批或者经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属于已经确定原则范围内的问题,按分工由副主席或秘书长负责处理。
2 、以市青联名义发出的文件,由主席签发,涉及副主席分管的工作,须经有关副主席审阅后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