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共青团嘉兴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市青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 进行规划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 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事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 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开展各种活动。 五、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大、中、小学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青年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组 织开展境内外、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