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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快讯

平湖市开展第三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

发布:2002/3/12 17:59:00   点击:4640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隆重纪念建团八十周年,表彰和宣传一批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平湖市委宣传部、平湖团市委决定联合主办第三届“平湖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的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思想品德好,遵守社会公德;3、在本职工作及本行业中有突出表现,并在献身社会方面有杰出贡献;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1984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平湖青年。
       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推报人选(3月7日至3月20日)。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次评选活动的各项要求,由乡镇系统各推荐一名。各界群众可以联合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推报候选人(群众必须10人以上),名额不限。第二阶段:确定正式候选人(3月21日至3月24日)。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由组委会根据推报人选的事迹情况,最后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第三阶段:评选阶段(3月25日至4月20日)。通过新闻媒体对20名正式候选人以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开,进行群众投票,投票截止日期为4月10日。4月20日前后评选组委会对社会投票的结果进行审查,最终确定第三届“平湖市十佳青年”。第四阶段:宣传颁奖。评选结束后,将在“五四”期间对评出的“十佳青年”进行隆重表彰,通过新闻媒介宣传报道这些十佳青年的典型事迹。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取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第三届“平湖市十佳青年”评选活动,树立起当代青年新典型,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激励广大青年努力工作,建功成长,为平湖市的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