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快讯
团海盐县委推出镇团委八项工作制度
发布:2002/4/9 18:20:00 点击:6377
为进一步明确镇团委工作职责,增强基层团组织自转能力,落实团的各项工作,团海盐县委日前推出了旨在规范和促进农村团工作的镇团委八项工作制度。
一是镇团委议事制度。各镇团委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召开1—2次团委会议,研究讨论镇团委工作计划、阶段性活动安排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各项重要事项。
二是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各镇根据组织设置,划分出企业、教育、行政村等片组,每季召开一次学习会。
三是基层团组织书记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的第一个月月初,各镇召开基层团组织书记会议,进行工作交流和汇报,了解近阶段工作动态。
四是团工作汇报制度。由镇团委定期向党政分管和联系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党政重视与支持。
五是团费收缴制度。按《团章》规定进一步明确收缴标准和时间。
六是青年志愿者服务制度。由镇团委根据实际成立各类志愿者小分队,每年开展若干次活动。
七是星级制考核制度。每年由镇团委结合“五有”团支部争创工作对各基层团组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出三至五星级团组织,未取得星级的基层团组织,要限期整改。
八是推优入党制度,每年定期由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