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市和谐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成员和职工在创建和谐机关中广泛联系群众的作用,机关团工委坚持以人为本,把机关团员青年作为创建和谐机关活动的主体之一,要求机关团员青年人人参与、人人行动,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一、开展“二探望”、“五必谈”活动,关爱基层团干部。为进一步探索基层团干部科学化管理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团干部树立“大服务、大管理”观念,尽力解决机关团干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二探望”、“五必谈”活动,即:团干部本人生病住院探望、家属生病住院探望;家庭遇到重大变故时必谈,工作遇到困难必谈,工作之间遇到不协调必谈,人事遇到变动时必谈,个人思想遇到苦闷时必谈。切实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体现到机关团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更好地发挥组织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二、深化“六联”制度,加强机关团组织联系。市“作风建设年”暨“树创”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团工委根据团市委《关于建立团市委常委、机关干部“六联”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财政局、人民法院、商业银行、广电局、国税局、民政局、烟草局、科技局、水利局、劳动保障局机关团组织作为配合团市委做好“六联”制度的基层单位,加强联系,注重沟通。同时,机关团工委也结合各自实际,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基层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团的作风建设,认真做好各项团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