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教育(文体)局、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第五次少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少工委“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经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各县(市、区)少先队工作年度互观互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少工委
二、检查考核方式
以市少工委检查组的名义,由县(市、区)少工委负责人带队,进行县(市、区)之间的互观互检。检查组成员由各县(市、区)少工委主任、副主任、总辅导员3-4人组成。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评(评议)的形式进行。互检中,要听取各县(市、区)少工委关于所在地贯彻落实《少先队辅导员纲要(试行)》和《2006年-2010年嘉兴市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行动计划》及其他少先队工作的详细汇报,查看有关文件资料,抽查城镇学校、农村学校少先队组织各1个,并召开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代表座谈会,了解基层少先队员、辅导员的工作想法及其工作意见和建议。考核采取自评、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各县(市、区)少工委对照《嘉兴市县(市、区)少工委工作考核细则》,按照《2007年度嘉兴市县(市、区)少工委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检查组检查后给予考评,最后由市少工委结合日常工作调研、各县(市、区)上报材料等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检查考核内容
1、雏鹰行动50分(对照《嘉兴市县(市、区)少工委工作考核细则》)。
2、基础建设50分(对照《嘉兴市县(市、区)少工委工作考核细则》)。
3、品牌活动10分【根据市少工委四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各县(市、区)面上开展2项以上品牌活动,每项5分。每项活动下发文件或召开会议布置,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加以指导、督促(2分);积极组织基层少先队组织操作实施,少先队员参与面达30%以上(2分);及时总结,发现好的经验做法(1分)】。
4、市少工委布置的重点工作10分【1、“和谐校园·你我同行”主题教育活动(3分),少参加其中1项少先队活动扣1分。2、贯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2分),其中达不到基层学校大队辅导员人手一册扣1分,没有进行《纲要》培训扣1分。3、雏鹰争章与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优化整合工作(2分),其中转发或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文件,制定实施方案1分,形成试点工作经验材料1分。4、少先队规范化建设工作(3分),其中积极组织,确定5所申报学校1分,评为嘉兴市少先队规范化建设示范学校每所1分,不超过2分】。
四、检查考核时间
12月22日—1月4日(具体时间由互观互检对应地自行确定)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少工委接到通知后,要抓住此次检查考核的契机,做好自查、摸底工作,促进本地少先队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并参照《嘉兴市县(市、区)少工委工作考核细则》,写好今年年度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打好自评分,以备检查,并上报一份给市少工委办公室。
2、各检查组要本着对少先队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评价。不能相互包涵、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负责人汇总成员意见,向市少工委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的检查报告,并打好考核评分表,于1月8日前上报。报告要对所检地的工作予以客观评价,分析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指出存在不足。
3、检查结束后,市少工委将在参阅各县(市、区)的年度工作总结和提交的检查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各县(市、区)少先队工作情况,通报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
附件:1、2007年度嘉兴市少工委工作考核评分表
2、各县(市、区)互观互检轮流表
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
嘉兴市教育局
少先队嘉兴市工作委员会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