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教育(文体)局、少工委, 嘉兴经济开发区团工委、社会发展局,嘉兴港区团工委、社会发展局、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第五次少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少工委“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树立和宣传一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集体典型,使我市少先队组织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经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条件:
1、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政策,热心少先队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组织活动能力强,深受少年儿童尊敬和爱戴的各级校内、外辅导员。
2、优秀红旗大队、中队、雏鹰假日小队:凡学校或社区少先队组织中的少先队大队、中队、小队,队员队伍较为固定,有全体队员共同遵守的队组织纪律;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和较强的集体凝聚力;有经常开展活动和相对固定的活动地点;积极参加“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和“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等活动,成绩显著。
3、“三星雏鹰奖章”:凡获得“二星雏鹰奖章”,并且获得20枚以上基础章,12枚以上兴趣章,具有基本生存生活技能的少先队员。
二、评选要求和时间:
1、评选活动由各级少先队组织层层推荐,由各县(市、区)团委、教育(文体)局、少工委统一申报〔各县(市、区)申报1名优秀辅导员、1支大队、1-2支中队、2支小队,三星雏鹰奖章4名〕,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根据情况积极申报,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审查。
2、推荐材料一式两份,须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市少工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团市委青少年部邮箱(xsb444@163.com),推荐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一律作放弃处理。
附:1、嘉兴市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2、嘉兴市优秀红旗大队(红旗中队、雏鹰假日小队)推荐表
3、“三星雏鹰奖章”队员推荐表
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
嘉兴 市 教 育 局
少先队嘉兴市工作委员会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