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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考核2007年度嘉兴市青年文明号和申报2008年度争创嘉兴市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发布:2008/3/14 14:33:14   点击:3083
市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市属各单位团组织:
 
      根据《嘉兴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嘉兴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决定考核命名2007年度嘉兴市青年文明号,同时确定2008年度嘉兴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1、考核范围:2006年度嘉兴市青年文明号;2007年度争创嘉兴市青年文明号。
 
     2、考核方式:
 
     (1)属县(市、区)管理的市级青年文明号由县(市、区)团委牵头组织考核,择优申报,申请命名总量原则上控制在原有基础上递增10%以内。
 
     (2)各系统的青年文明号今年实行对口检查,方法如下:①先由被检系统按递增10%的比例列出总体申请命名名单;②由对口检查系统随机抽取4个(以复核和新申请命名各占50%为宜,新申请命名少于2个的,增加复核抽查数,总量控制在4个)进行检查,检查原则上要求考核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安排2天时间,形式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文字或摄像记录;③结束后,考核组向被检系统作好总体反馈,通报考核结果。如果被检不通过1个,同比总量下降10%,最多不超过40%,由被检单位根据最终考核比例调整申请命名名单;④由对口检查系统在对被检单位调整后的申请命名名单把关后向市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附1500字考核检查报告。
 
      (3)市属单位考核由市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3、考核标准:《嘉兴市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嘉青指导[2007]6号)。(属系统管理的以行业青年文明号管理细则为准)
 
      二、申报2008年度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
 
      2008年度嘉兴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的申报,原则上名额不限,各系统和县(市、区)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申报。属系统管理的由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与县(市、区)团委协商同意后申报;属县(市、区)管理的由县(市、区)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或县(市、区)团委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申报;未成立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的由市属团组织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市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将对照争创标准予以审核,对符合2008年度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条件的将发文公布。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考核不走过场,检查不流于形式,监督不讲情面,评定不降标准。
 
      2、加强指导,总结提高。要注意挖掘、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善于发现新的有效的活动载体,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3、精心组织,及时上报。各系统和县(市、区)要抽调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人员组成检查组,认真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即考核表,见附件1)、争创申报表(见附件2)及汇总名单(包括电子版)要于2008年4月10日前报团市委青少年部,凡不进行年度考核、表格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全或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82521877,电子邮箱:xsb444@163.com
 
附件:1、2007年度嘉兴市青年文明号考核表;
         2、2008年度争创嘉兴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嘉兴市青年文明号分布表;
         4、嘉兴市系统青年文明号对口检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