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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2008/11/18 14:34:15   点击:3356
 
各县(市、区)团委、市属各单位团组织:
 
      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是各级团组织加强团员管理、增强团员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标志。2008年度团费收缴工作仍采取一级管一级、一级收一级的方法,根据各县(市、区)团委、市属各单位团组织2007年度年报统计的团员人数和将团费总数的相应比例上缴团市委的规定,团市委已核定各单位的上缴团费数(详见附1、附2)。
 
      今年的团费收缴工作要求在2008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开户银行:工行西马桥支行;帐号:1204064009064001706;单位: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联系电话:82521879)。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列为年底之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上缴团费指标的顺利完成。各地、各单位团费收缴情况将纳入今年的工作考核并作为评选先进实行一票否决的一项重要依据。
 
     附:1、2008年度各县(市、区)团委、市属各单位团组织应上缴团市委团费合计数;
           2、市属各单位团组织上缴团市委团费数。
 
 
                          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