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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后开展“争做志愿者 创造新生活”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2008/11/28 10:36:04   点击:2752
 
各县(市、区)团委、志愿者协会,市属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
 
      今年12月5日是第23个国际志愿者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展示志愿者行动实施十五年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组织志愿者参与抗击冰雪、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等工作的经验成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推动志愿者事业深入发展,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决定在今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争做志愿者 创造新生活”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志愿者 创造新生活。
  
      二、活动时间
  
     集中在12月5日前后开展。
  
      三、活动目的
  
      1.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志愿文化。通过开展国际志愿者日系列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
  
      2.总结经验成果,促进事业发展。充分展示志愿者行动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增强志愿者行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各类志愿者组织相互交流与合作。
  
      3.把握实际需求,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围绕当前党政工作大局和群众实际需求,以志愿服务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各级志愿者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组织广大志愿者并邀请党政领导、相关专家和社会热心人士,通过举办庆祝仪式、主题论坛、协会会议等活动,为各类志愿者组织、志愿者相互交流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强经验交流、制度建设、资源整合和社会推广等工作。开展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等活动,加大对优秀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表彰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及其他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市志愿者协会将举办纪念“12·5”国际志愿者日表彰座谈会。
 
      2、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活动。各级志愿者组织要抓住国际志愿者日这个良好契机,结合“世界艾滋病日”、“世界残疾人日”和“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宣传预防艾滋病、法制教育宣传、助残、助学、助老、助困为主要内容,以老年人、残疾人、困难未成年人以及新居民子女等各类需要帮助的群体为主要对象,深入社区、农村、公益机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切合实际的志愿活动,让需要帮助的人士感受到志愿者的热情和社会的温暖。团市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举办“阳光课堂实践基地”授牌暨志愿者支教签约仪式。
 
      3、努力壮大注册志愿者队伍。各级志愿者组织要推广普及《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在开展志愿服务的同时,动员更多的青年及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注册志愿者队伍,组建各种类型的志愿者队伍,做好招募、注册登记工作,发放、使用志愿者注册证,规范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工作。市志愿者协会将进一步做好嘉兴市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推广工作。
 
      各级志愿者组织要对“争做志愿者 创造新生活”主题活动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国际志愿者日前后形成志愿活动高潮。尤其要发挥各志愿者服务站点多面广的优势,既要开展符合自身特点的各类活动,又要注意在活动中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推动志愿者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为做好统一宣传的工作,请将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嘉兴市志愿者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82521878,传真电话:82521881,E-mail: xcb443@126.com。
 
 
 
 
 
 
                              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
                                  嘉兴市志愿者协会
                                  200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