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1880-1942),祖籍浙江省平湖县,1880年10月23日(清光绪六年农历九月二十日)出生于天津河东地藏庵(今河北区粮店街陆家胡同)一官宦富商之家,1942年10月13日圆寂于泉州。幼名成蹊,取“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之意。学名文涛,字叔同。法号弘一,世称弘一大师。
李叔同是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前驱,近代史上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思想家、革新家。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早期启蒙者,他一生在音乐、戏剧、美术、诗词、篆刻、金石、书法、教育、哲学、法学等诸多文化领域中都有较高的建树,并先后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人才。名画家丰子恺、音乐家刘质平等文化名人皆出其门下。
作为高僧书法,弘一与历史上的一些僧人艺术家存有差异,如智永和怀素,尽管身披袈裟,但似乎他们的一生并未以坚定的宗教信仰和恳切实际的宗教修行为目的,他们不过是寄身于禅院的艺术家,“狂来轻世界,醉里得真知”,这完全是艺术家的气质与浪漫。八大山人笔下的白眼八哥形象,讽刺的意味是显而易见的,他的画作实在是一种发泄,是入世的,并未超然。比之他们,弘一逃禅来得彻底,他皈依自心,超然尘外,要为律宗的即修为佛而献身,是一名纯粹的宗教家。
书法是心灵的迹化。弘一书法由在俗时的绚烂到脱俗后的平淡,是修心的结果,是大师心灵境界的升华。弘一在致许晦庐的一封信中曾说:“朽人剃染已来二十余年,于文艺不复措意。世典亦云:‘士先器识而后文艺’,况乎出家离俗之侣;朽人昔尝诫人云,‘应使文艺以人传,不可人以文艺传’,即此义也。”修身重于修艺,修艺赖于修身,弘一在其一生中,将人生、艺术、禅修,有机自然地统一起来,他的书法在心灵升华的同时亦得到了升华,叶圣陶在谈弘一晚年书法时说:“弘一法师近几年的书法,有人说近于晋人。但是,摹仿的哪一家实在说不出。我不懂书法,然而极喜欢他的字。若问他的字为什么使我喜欢,我只能直觉地回答,因为它蕴藉有味。就全幅看,好比一位温良谦恭的君子,不亢不卑,和颜悦色,在那里从容论道。……毫不矜才使气,功夫在笔墨之外,所以越看越有味。”这段话道出了弘一书法所臻至的审美境界。这样的欣赏,已经超越了书法的一点一线,而是深入书法的本质——文化观念的价值。
1918年,李叔同在杭州虎跑寺出家,法号弘一,法名演音。作为中国近现代佛教史上最杰出的一位著名高僧,他被尊为南山律宗大师,律宗第十一世祖,享誉海内外。赵朴初先生评价大师的一生为:“无尽奇珍供世眼 一轮圆月耀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