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根据市综治委的要求,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含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2008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计入市综治委对各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考核评分。市预防办参照《2008年度浙江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制定了《2008年度嘉兴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请根据各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自评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相关材料。材料主要包括自查报告、本年度工作总结、自评得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活动、信息等资料)。
自评表格填好后请于2008年12月3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至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纸质材料请及时上交。
联系电话:82521878 传真:82521881
邮箱:xcb443@126.com
嘉兴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