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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一课题组论文涉及造假学校对其亮“红牌”

发布:2009/2/5 16:01:19   点击:6493
      日前,一篇题为《院士牵头课题组多篇论文涉及造假被国际期刊撤销》的报道,被相关媒体传得沸沸扬扬,说的是浙江大学一课题组论文涉及造假。近日,记者来到浙江大学就此进行了采访。

  博士后发表造假学术论文后承认错误

  涉嫌论文造假的是浙江大学原博士后贺海波。

  据介绍,贺海波2006年6月从某大学博士毕业后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为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被浙江大学聘为副教授。

  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领导收到国内某大学一位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学生贺海波,未经同意使用了他的一组数据发表论文。药学院立即组织调查,要求贺海波马上撤稿,认真反省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原导师认错,同时向学校作出汇报。10月26日,贺海波向学校上交了检讨书,并给编辑部写了要求撤稿的信,也向导师认了错。

  贺海波在检讨书中说:“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进行的,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我文章的通信作者吴老师由于工作忙,加上一直对我非常信任,我就利用这一点为所欲为,剽窃我原来导师的实验数据,抄袭我博士生导师的文章。”

  李连达院士在美国访问时获知此事后,也发来电子邮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涉嫌论文造假者被浙大果断撤职解聘

  贺海波学术不端事件发生后,浙江大学立即成立了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副书记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参加的调查小组,找有关当事人和关联人进行调查了解。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贺海波剽窃论文情况属实。

  2008年11月13日,浙江大学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还明确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

  学校同时向李连达院士进行了调查,李连达院士就此写了书面情况说明。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院士在给浙大的信函中说明:贺海波私下剽窃原博士生导师的研究资料造假论文,除1篇外,均在2008年6月以后才陆续刊出,这些文章不是我的课题,也不是我指定他做的课题,更不是国家“973”课题。他如何剽窃、造假、投稿及两次发表论文等,事先我一无所知,直至最近被揭发后我才知道。

  由于吴理茂老师已于2008年8月赴美做访问学者,按计划要于2010年8月回校,与他的联系主要靠电子邮件进行,目前,学校调查小组要求他尽快回校配合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涉及学术不端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整个事件查处过程中,浙江大学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查清事实,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校长杨卫表示,抵御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浙江大学的责任。学校把此事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研究生、博士后和教工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在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措施,以防患于未然。学校一直重视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的建设,对涉及学术不端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据悉,早在2004年浙江大学就出台了《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的文件,对教师、博士后、研究生和本科生在进行学术活动时提出了应遵守的学术道德规范,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视情节和后果轻重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学校成立了由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系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术道德问题调查组,负责对涉嫌违反学术道德的教师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