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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三·五”期间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 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志愿者统一行动的通知

发布:2009/2/23 11:25:40   点击:2942
 
各县(市、区)志愿者协会、市属各志愿者组织:
 
      今年3月5日是《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纪念日,又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6周年纪念日。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继续深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依法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经市志愿者协会研究,决定于“三•五”志愿者日期间开展 “践行科学发展观  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志愿者统一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3月5日前后。
 
      二、活动主题
 
      践行科学发展观  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三、主要内容
 
      1、大力开展“三•五”志愿者日主题活动。一方面要广泛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深入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展示我市志愿者的良好风采和崭新风貌,进一步激发志愿者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努力形成“人人争做志愿者”的生动局面;另一方面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关爱志愿者,充分尊重志愿者的劳动和人格,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力所能及地为志愿者办些实事,解决些具体困难,并组织开展各种各类志愿服务先进评选表彰,使志愿者感受被关爱的温馨,努力形成“人人关爱志愿者”的感人局面。
 
      2、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理念宣传活动。一方面要通过举办辅导讲座、召开学习讨论会、开展知识竞赛、制作招贴画和横幅、发放《条例》手册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学《条例》、守《条例》、懂《条例》、用《条例》、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把《条例》的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社会传媒,积极展示本地志愿者事业发展成果,宣传优秀典型和品牌项目,把开展活动与普及理念有机结合起来。
 
     3、继续推进志愿者新春送温暖活动。要在前期开展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发挥优势,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志愿者、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大中学生等社会各界力量,针对低收入农户青少年、返乡青年农民工、进城务工青年、农村贫困大学生、社区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以“助困、助学、助医、助就业”和“送科教、送文体、送法律、送卫生”为主要内容的送温暖活动,切实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在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中积极发挥作用。
 
      四、活动要求
 
      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在活动中要做到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三·五”志愿者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市、区)于3月2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活动方案。各志愿服务组织有关活动情况请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82521878;联系人:赵佳。
电子邮箱:xcb443@126.com。
附:市区“三•五”志愿者统一行动方案
     
嘉兴志愿者协会
200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