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海宁市出台了《关于建立专项扶助资金,鼓励党员、职工、青年、妇女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海委办[2008]12号文件)后,海宁市海洲街道团委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积极行动,扎实工作。在街道各基层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有11名青年申请了创业创新项目,经与信用社审核,已有7人符合条件,发放贷款310万元,其中申报贴息贷款为215万元。海洲街道团委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青年创业创新这篇文章。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激发青年创业创新热情。街道团委及各基层团组织通过召开会议、广播、黑板报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创业创新贴息扶持政策,在青年中大力宣传创业创新思想。同时,开展调查摸底。经调查,我街道辖区内青年在创业过程中都遇到过缺乏资金的困扰,对这一优惠政策十分欢迎。
二是加强规范操作,确保创业创新贴息扶持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宣传,有不少青年主动上门申报创业创新项目,要求政策扶助。按照市里明确的项目申报的各项程序,街道团委严把申报关和审批关。首先由青年个人向街道团委申请,街道团委积极与信用社联系,按照“扶优、扶新”和“重点扶持和一般扶持”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初审,初审情况经街道协调小组审核后上报市委办和团市委备案,同时通过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是加强跟踪管理。申报好项目的青年在创业过程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为此街道团委及各基层团组织主动做好后序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