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青少年
平湖

平湖团市委三措并举着力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布:2009/3/12 10:28:15   点击:2113

        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青少年良好成长环境,平湖团市委始终坚持做好各项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

      一是着力于组织建设,青少年维权网络日趋完善。在思想认识上,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重要高度,进一步加大了对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力度。健全了市、镇、村三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在村社区、镇街道、市级部门各自设立青少年维权机构,进行法律援助。新增加了一支“法律与心理辅导志愿者队伍”,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卫生等六部门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小组推荐共计15名在法律咨询、心理辅导方面比较优秀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人员。

      二是着力于宣传教育,青少年维权意识逐步提高。一是以“未保法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两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2008年共印发普法宣传材料3多万份,召开各种法制讲座50余场次,法制课670课时,放映普法学法电视、录像150多场次,制作200多块法制宣传展板,组织开展上街法制维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2次。二是未保委员相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警校共建”、“院校共建”活动,继续完善专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不间断地深入开展“每日一法”、“以案释法”、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开展青少年维权广场咨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整治、地震逃亡疏散演戏等系列活动。三是充分发挥“法律与心理辅导志愿者队伍”力量,坚持把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在“12355”阳光成长热线、阳光小屋心理健康咨询室、维权邮箱这三块阵地上,形成专人负责制,在专门的服务时间,将对涉未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

      三是着力于环境优化,青少年成长氛围更加健康。一是在全市镇、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下设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点,形成了覆盖率较高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二是积极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在创建领域上,结合各部门的职能特点,重点向与青少年权益密切相关的行业延伸;在创建和维权服务范围上,着重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拓展。三是强化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加大了对网吧、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整治力度,加强了对学校周边饮食店的卫生和食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的饮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