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读英国文章大家兰姆Charles Lamb的前辈多得很。少年时代在南洋拜识的王念青先生是留学荷兰的建筑师,在英国也住过好些日子,常说诗歌读济慈,小说读毛姆,散文读兰姆,:「别着急,」他说。「闲时慢慢读,慢慢学,图的只是心中供养一点清气!」念青先生毕竟是大富大贵的人了,看书只为消遣,从来不做学问,书房里几架子线装书洋装书天天午后抽出几本在书房门外的小花园里闲读,吃完荷兰点心喝完咖啡抽着香烟接着读。「人老了不想补读未读之书,只想重读已读之书,」他笑起来很像胡适。六十年代在香港拜识的申石初先生也饱读兰姆,字咀句嚼,索隐探赜,光是读书笔记随时印得出上下两册注疏琐论,而且担保满纸清芬。老上海圣约翰的英文功底石烂海枯用不尽,天生语言文字敏感度又灵巧得神奇,一字一句经他点破,血脉贯通,排毒散瘀。可惜怎么劝都劝不动他多写多登多出书:他不在乎俗世里这些俗缘,情愿窝在软皮沙发上抽着烟斗跟我们三两晚辈闲谈兰姆那一代文人的掌故。「清代有一种白玉腰牌不刻画不刻字,玉质上好,框纹精致,叫平安无事白玉牌,」申先生说。「兰姆文章正是平安无事白玉牌,笔头无事,笔底温润!」
查尔斯•兰姆(1775-1834),生于伦敦一个侓师的佣人之家,个子不高,身体瘦弱,虽然口吃,却偏爱说笑话。是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的小职员,14岁开始谋生,他一生54年里36年都消磨在东印度公司的帐房中,不仅不曾富贵,甚至生活得有些艰辛,而且屡遭不幸。他20岁时青梅竹马的金发恋人嫁给了当铺的老板,受此打击,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治疗六周后复元;21岁时,其姐玛利由于劳累过度导致遗传的疯病发作,刺死了他们的母亲。为照料时好时坏的姐姐,兰姆终生未娶。晚年他们无法照料自己,为求食宿而寄居于他人家里。这些艰辛不仅没让兰姆生出不平,反而让兰姆形成了独特的感受和他独有的奇特文风——写自己想写,说自己想说,谈自己的一切,说到哪里算哪里,想怎样就怎样,不作态,不虚华,兰姆历经苦痛却把那些苦痛以个人之法升华为美妙与幽默的花朵,“飘逸的想头,轻快的字句,把很沉重的痛苦拨开了。”
兰姆的随笔以19世纪繁华的伦敦为主体,他从城市的芸芸众生里寻找美好和诗意,以充满热情之心自说自话,以其独特的文字之美把平凡的世界都涂上浪漫的色调。此种笔法可追溯至法国的《蒙田随笔》,“我写我自己”的主旨和风趣灵活的笔调被兰姆应用得更加通透完美。
五四以来,中国说兰姆的人多而至今没有兰姆文集中文译本;读通兰姆不容易,中国文坛至今无法受他影响;英美日渐冷落兰姆,兰姆迟早剩个空名,真是时代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