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青少年
海宁

“浙江省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交流研讨会”在海宁召开

发布:2009/9/17 9:21:39   点击:2314

  海宁市硖石街道青少年空间作为乡镇(街道)一级的青少年校外专门活动场所,自2008年8月22日启用以来,至今已过周年。对于新的时代背景中出现的这一新生事物,有关场地设施的建设、体制的确立、工作范围与服务对象的定位、保障条件的解决、队伍建设的专业化、业务工作的内容和形式、运行和管理的机制和模式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继续努力探索和不断总结、改进和提高。为了认真总结海宁市硖石街道青少年空间运行一周年以来各方面的工作 ,海宁市青少年宫以举行交流研讨会的方式庆祝硖石街道青少年空间运行一周年。

  2009年9月15日,浙江省青少年宫协会副会长、省校外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敬,浙江省青少年宫协会副会长金娟娟,嘉兴市团市委副书记王坚,海宁市委常委、副市长赵莫辉,海宁市团市委书记王懿,硖石街道党委书记汪国峰,海宁市司法局副局长孟伟林 ,海宁团市委副书记邬欣、葛志宏,硖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洁,海宁市禁毒办副主任陈晓峰,以及来自金华、兰溪、温岭、宁海、萧山、余杭、富阳、桐庐、建德、下城区、湖州、长兴、上虞、嘉兴、嘉善、平湖、秀洲、海盐、桐乡等青少年宫30多位宫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在硖石街道青少年空间多功能厅出席了“浙江省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交流研讨会”。

  经过一整天的交流和研讨,大家对浙政发〔2008〕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中提出的“从2008年至2012年,在浙江全省创建227个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有了新的认识,感到浙江校外教育工作新的历史机遇及转折点已经来临,校外教育工作者应有敏锐的眼光和思考工作的前瞻性,并需作好抢滩的准备和行动。并且对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创建模式的多样性,近距离服务青少年,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大量的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体验性的校外教育特色活动形成了共识。同时,也感到在创建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进程中,校外教育的布局和资源发生变化后,有必要进一步理顺青少年宫的机制和调整业务工作的内容及方式方法,从而开创浙江省校外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