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是全国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共青团海宁市委联合相关部门在海宁剧院广场举行“庆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暨深化“文明出行”活动启动仪式,机关干部和志愿者代表参加并开展了文明出行劝导活动。
仪式上,海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沈炳忠作了动员讲话。共青团海宁市委作为主办单位代表,由葛志宏副书记宣读了“文明出行”倡议书,号召全市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带头倡导和践行“遵章守规,文明出行,自觉做到不超速、不抢道、不闯红灯、不酒后驾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等规范,以良好的形象,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仪式后,志愿者赶赴至市区各主要路口开展了文明劝导活动,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并向行人分发宣传资料。
自2007年共青团海宁市委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海宁市闯红灯、乱穿马路、越线停车争道抢行等不文明行为和交通违法现象大为减少,市民的出行安全感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