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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少工委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2009/12/25 9:29:14   点击:2629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文体)局、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精神,促进各地工作交流,理清科学发展、项目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经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各县(市、区)少先队工作年度互观互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少工委
 
  二、检查考核方式
 
  以市少工委检查组的名义,由县(市、区)少工委负责人带队,进行县(市、区)之间的互观互检。检查组成员由各县(市、区)少工委主任、副主任、总辅导员3-4人组成。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评(评议)的形式进行。互检中,要听取各县(市、区)少工委关于2009年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文件资料,抽查城镇学校、农村学校少先队组织各1个,并召开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代表座谈会,了解基层少先队员、辅导员的工作想法及其工作意见和建议。
 
  考核采取自评、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各县(市、区)少工委对照检查考核内容,按照《2009年度嘉兴市县(市、区)少工委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检查组检查后给予考评,最后由市少工委结合日常工作调研、各县(市、区)上报材料等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基层基础建设(38分)
 
  1、政策制度建设(16分)
 
  (1)对全国、省、市少工委制定的政策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或实施细则,具体有:围绕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团浙联〔200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嘉联[2006]32号(《2006年-2010年嘉兴市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行动计划》)文件精神(2分);县(市、区)、乡(镇)在同级团委或教育部门设总辅导员,按同级团委或教育部门中层副职选配、有正式任职发文并享受同等待遇(1分);大队辅导员按学校中层副职以上条件选拔、管理和使用,并享有同等待遇,中学大队辅导员一般兼任学校团委副书记,并享受同等待遇(1分);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计入工作量(1分);将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作为绩效工资、评选先进、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1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对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纳入教育工作指导评估检查中(1分);基层学校少先队工作列入学校行政考核评估(1分);定期表彰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优秀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建立县(市、区)级雏鹰奖章激励制度、定期颁章(1分),县(市、区)少工委确保团费的10%用于少先队辅导员的奖励和培训(1分),大、中队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1分),中队辅导员专业培训列入班主任培训课程(1分)。
 
  (2)各级少工委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2分);定期召开团、教共同参加的少代会、全委会、主任例会、办公室例会、辅导员例会(不少于4次)等(1分);县(市、区)少工委档案健全,各种活动资料基本齐全,会议总结表彰、奖励及薄册记录完整,使用合理(1分)。
 
  2、机构建设(4分)
 
  (1)建立健全县(市、区)少工委工作机构并按时(3年)换届达100% (1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也成立少工委(1分)。
 
  (2)县(市、区)团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少先队工作,一年不少于二次听取少先队工作专题汇报,少先队工作纳入全团工作的整体规划,统一部署(2分)。
 
  3、组织和队伍建设(10分)
 
  (1)各县(市、区)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少先队理论研究队伍(1分)、少先队培训工作队伍(1分)和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1分);大、中队辅导员的配备率达100%以上(1分);民办学校及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均成立少先队组织并设立辅导员(1分),保证少先队活动时间和经费(1分)。
 
  (2)通过全国、省、市、县四级培训,县少先队工作干部参加全国、省级、市级培训或全国远程培训达100%(1分),城市学校少先队专兼职辅导员达90%以上(1分),农村学校达70%以上(1分),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率达100%,完成省免费培训辅导员指标(1分)。
 
  4、阵地建设(6分)
 
  (1)县(市、区)有一定规模的少先队体验教育基地、雏鹰争章实践基地、社区少先队活动阵地等(2分)。
 
  (2)积极联动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军(警)校、少年农校、少年科(技)校(站)等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开展少先队活动(2分)。
 
  (3)少先队大、中队的阵地建设(如队室、鼓号队、队报阅报栏、红领巾广播站或电视台和中队角、争章园地等)普及率达75%以上,利用率达95%以上,使用合理,具有良好的教育效益、社会效益(2分)。
 
  5、组织创新(2分)
 
  如:在共青团区域整体化建设中探索健全少先队基层组织与创新形式;探索小干部队伍建设、小队组织建设、初中少先队组织建设等。
 
  (二)重点工作(36分)
 
  1、“红领巾心向党  祖国发展我成长”庆祝建队60周年系列活动(10分):举行各种形式的主题纪念活动(2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情况普及到基层学校(下发文件、组织学习等)(2分);配合全市主题纪念活动(2分);组织参加“我与红领巾”征文活动(1分);组织发动基层学校参加“酷儿”创意车模活动,积极选送作品参加市级竞赛(2分);纪念少先队建队60周年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开展情况(1分)。
 
  2、“歌唱祖国歌唱党  快乐童年大家唱”活动(7分):认真布置此项活动,有活动、有措施、有成效(2分);组织开展县(市、区)级比赛(2分);积极参加市级比赛(2分)。选送作品参加“祖国颂”浙江省青少年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活动(1分)
 
  3、“祖国发展我成长”实践体验活动(5分)。认真布置此项活动,有活动、有措施、有成效(2分);做好嘉兴市青少年DV作品大赛的发动、组织、参赛工作(3分)
 
  4、深化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8分):全面深入地开展雏鹰争章活动,雏鹰争章活动参与率达100%(2分);积极探索“雏鹰争章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结合”的试点工作,做到面上有布置、有试点、有具体推进措施(1分);积极开展校内外各类争章活动,有完善的雏鹰奖章评价、颁发机制(2分);队员有个性章,大(中)队有特色章(2分);加强协调,广泛动员,不断创新,有推进雏鹰争章活动社会化的具体举措(1分)。
 
  5、“手拉手”活动(6分):做好“手拉手”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平安娃娃”形象征集(2分)和传递活动(2分);认真开展“手拉手红领巾书屋”创建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分)。
 
  (三)品牌活动与特色工作(14分)
 
  结合各地实际,开展的少先队品牌活动与特色工作,每项2分,满分14分。
 
  (四)信息理论调研(12分)
 
  1、少先队综合信息(6分):及时迅速上报各类少先队综合信息(每采用一条,中央每次1分、省级0.5分,市级0.2分,满分2分);在县(市、区)级以上媒体报道当地少先队工作(中央每次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县(市、区)级0.2分,满分共2分);在雏鹰网、浙江少先队、南湖青少年等网站上报道当地少先队工作总计20篇以上(2分)。
 
  2、少先队理论研究(6分):县(区)少工委有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机制,有一定的交流渠道与形式(1分);积极完成各级少先队工作调研课题(全国、省级2分,市级1分,共2分);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与探索并有一定成果(有全国、省级少先队科研课题2分,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分,市级以上优秀论文0.5分,共3分)。
 
  (五)奖励分(10分)
 
  县(市、区)少工委承担市级以上会议、活动、现场会、试点工作等(每项加2分);县(市、区)少工委获荣誉称号(全国级1.5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县(市、区)少工委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少先队工作进行年末考核并纳入教育督导(加2分)(申报时,请注明具体奖励项目,由市少工委审核后方可加分)。

  四、检查考核时间
 
  12月20日—1月15日(具体时间由互观互检对应地自行确定,并提前告知团市委青少年部)。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少工委接到通知后,要抓住此次检查考核的契机,做好自查、摸底工作,促进本地少先队工作提高。参照检查考核内容,高质量地准备2009年度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打好自评分,以备检查,并上报一份给市少工委办公室。
 
  2、各检查组要本着对少先队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评价。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负责人汇总成员意见,向市少工委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的检查报告,并打好考核评分表,于1月31日前上报。报告要对所检查地的工作予以客观评价,分析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指出存在不足。
 
  3、检查结束后,市少工委将在参阅各县(市、区)年度工作总结和提交的检查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各县(市、区)少先队工作,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各给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并将此作为各项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
 
  附:1、2009年度嘉兴市各县(市、区)少工委工作考核评分表
 
    2、各县(市、区)互观互检轮流表
 
 
 
 
 
                                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
                                嘉兴市教育局
                                少先队嘉兴市工作委员会
           2009年12月14日